浙江省新时代社会组织研修院档案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21-09-23为进一步加强对研修院的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合理的利用,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,形成单位发展完整的历史资料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第一条 管理部门
研修院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档案的收集、管理与统筹监管。
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有关档案的归集、整理,保证档案的完整性,不得遗漏和缺失,及时归档。
第二条 管理范围
(一) 按资料来源渠道
对外发出:以单位名义对外发出的档案资料,包括各活动通知、函、手机报、简报、内刊等。
对内使用:以单位名义对内部发出的各种制度、文件、通知、活动照片等,以及在工作形成后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方案。
外部流入:外部合作单位或个人发往单位的文件、资料等,上级部门发下来的通知等。
(二) 保存形式划分
电子版本、纸质版本、刻盘。
(三) 按资料的保存形式
文本资料:以打印形式成输出各种文字资料;
电子资料:在电脑上以硬盘、软盘、光盘和服务器备作的形式保存的各种文件资料,
第三条 管理方式
每月底由研修院办公室负责全面收集、整理、核对。
第四条 管理要求
1.电子档案管理
所有电子档案在储存时,均应按要求实行“目录化管理”,不得将工作资料的目录放存在桌面上;
2.文本资料管理
文本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,编码管理;重要档案,需须做好备份工作;
3.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私自备份单位资料,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!
第五条 保存管理
一般存档,在服务器上的保存期为3年,超过时效于清除,但以光盘备份作为永久性的保存。
第六条 本制度经一届一次理事会议通过后生效。